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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(第六十八章)

道德经(第六十八章) · 老子
善为士者,不武;善战者,不怒;善胜敌者,不与;善用人者,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。

译文

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,不逞其勇武;善于打仗的人,不轻易激怒;善于胜敌的人,不与敌人正面冲突;善于用人的人,对人表示谦下。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,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,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。

注释

善为士者:士,即武士,这里作将帅讲。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。

不与:意为不争,不正面冲突。

配天古之极:符合自然的道理。一说“古”字是衍文。

赏析

老子鉴赏辞典
本章为老子的战争观,老子阐述了某些战略战术的原则,强烈的“不争”观念充盈其中。老子在本章中所谓的“不武”“不怒”“不与”,即不可逞武、不被激怒、避免正面敌对行为并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,均为“不争”之德的具体表现,也与老子一贯的非战反侵伐的观念相一致,是要以不争达到争的目的。老子认为这些是从来就有的行为准则。<br/>具体来说,所谓“不武”,即不以武力相尚,不炫耀武力,也即《三十章》所说的“不以兵强天下”;即...
作者:刘康德来源:上海辞书出版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