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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(第七十二章)

道德经(第七十二章) · 老子
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,故去彼取此。

译文

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,那么,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。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,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。只有不压迫人民,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。因此,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,而且也不自我表现;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。所以要舍弃后者(自见、自贵)而保持前者(自知、自爱)。

注释

民不畏威:威,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。此句意为,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。

大威至: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。

无狎:狎通狭,意为压迫、逼迫。无狎,即不要逼迫的意思。

无厌:厌指压迫、阻塞的意思。

不厌: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、反抗斗争。

不自见:不自我表现,不自我显示。

自爱不自贵: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。

去彼取此:指舍去“自见”、“自贵”,而取“自知”、“自爱”。

赏析

老子鉴赏辞典
本章是老子的政治观。老子指出,如社会恐怖、暴政逼压到民众忍无可忍,产生横竖都是死的思想的时候,民众也就会“不畏威”“不畏死”,铤而走险起来反抗,这时社会也就到了无法继续统治下去的地步。鉴于此,老子认为任何社会统治都没有必要将民逼上绝路,“狎其所居”,“厌其所生”。进而老子指出,统治者就要具备这种认识,要有一定的爱民措施;而表面上的爱民,实质上反映出的是统治者的自爱。<br/>简言之,本章之旨是“狎其所居”...
作者:刘康德来源:上海辞书出版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