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,是我所想要的;熊掌,也是我所想要的。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,也是我所想要的;大义,也是我所想要的。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,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,那么凡是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坏事,有什么不干的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。
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会饿死。可是轻蔑地、呵叱着给别人吃,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;用脚踢着(或踩过)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优厚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,那么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从前(为了“礼义”)宁愿死也不接受(施舍),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;从前(为了“礼义”)宁愿死也不接受(施舍),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;从前(为了“礼义”)宁愿死也不接受(施舍),现在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却接受了。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本性。